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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申报2018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报废汽车入园)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报价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9922 次浏览

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市有关部门:
  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负责执行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8〕572号)文件精神,2018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报废汽车入园)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负责执行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8〕572号)明确:
  (一)政策第106条第二款:支持报废汽车入园(合肥静脉产业园)集中处理。对年处理量达到3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的汽车拆解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1、企业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许可的汽车回收拆解资质;2、注册地及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庐江)静脉产业园;3、企业年处理量达到3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含3000辆)。
  申报材料: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件1);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年处理报废汽车审核数量,近3年有无损害环境、逃税漏税等违法或失信行为;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复印件;3、市级(含)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2018年度报废汽车处理量证明材料(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盖章);4、支持报废汽车入园处理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3)。
  (二)附则1: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4)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三)附则4: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18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
  (四)附则5:按照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申报2018年各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承诺函(附件5),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二、申报方式
  (一)本次政策条款兑现实行网上申报与窗口申报相结合。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其次是订阅与企业相关的政策条款;再根据市发改委发布的申报通知,按时申报材料;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再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发改委窗口。后续申报主体仅需关注审核流程进展情况即可。具体是:
  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登录访问合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hfdrc.hefei.gov.cn),并点击“合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后访问“合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录,并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按网上流程和要求操作。
  窗口申报:主要是政策申报主体到市发改委窗口申报相关政策。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初审核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按规定初审把关,并于2019年1月28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发改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扫描版请发至邮箱:zh3538412@163.com。
  市发改委窗口联系电话:63537081,地址: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政策咨询(资环处)联系电话:63538412,地址: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办公区B座2502
 


文章来源:http://hfdrc.hefei.gov.cn/zxdt/26759/201901/t20190122_2708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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