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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19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9965 次浏览

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
  因2019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扩大,为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皖政〔2018〕85号),促进服务业集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皖发改贸服〔2016〕328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发改明电〔2019〕10号),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抓紧组织申报一批重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2019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以下3类项目:
  1、物流枢纽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支持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公共信息平台;物流园区转运设施、现代化立体仓库;冷链物流设施等。
  2、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支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创意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主要支持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生产性服务业重大示范项目。
  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内项目优先。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符合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
  3、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法人一般是企业,公益性强的项目可以由事业单位作为项目法人。
  4、原则上单个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5、项目建设条件成熟,前期手续齐备。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和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已落实,已经开工或能在2019年当年开工,项目建设期为1-2年。
  6、对国家及省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事项),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7、对县(市)区、开发区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事项),优先给予支持。
  8、项目需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库,本次填报的数据应与项目库数据一致。如未列入滚动计划的,近期抓紧上报录入项目库。
  9、对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二)资金申请报告须包含以下附件:
  1、项目申报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核准或备案、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手续、资金证明材料、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部门的资质材料(如研发中心证书)和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等文件;
  2、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要求
  本着集中支持的原则,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申报一批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抓紧指导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和现场核查等工作,确保申报事项和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法性。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于2月18日(周一)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及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八份报市发改委贸服处,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发改委贸服处,联系电话:0551-63538340


文章来源:http://hfdrc.hefei.gov.cn/zxdt/26759/201902/t20190202_2715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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