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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制造业主辅分离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9497 次浏览

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制造业主辅分离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8〕14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制造业主辅分离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已实施主辅分离的制造业企业是申报主体。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开发区经贸局是申报监管责任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二、基本条件
  1.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独立法人企业,并符合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重点支持方向;
  2.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开发区经贸局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请示文件,并附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原制造业企业分离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制造业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出资证明、股东决议、股权变更材料等。)
  2.新设立的企业属于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新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相关项目备案表、企业获得的荣誉称号、专利及合同等。)
  3.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税收完税证明、审计报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等。
  4.申报主体出具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5.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真实性承诺。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抓紧组织筛选符合条件、信用良好的本地制造业企业填报《2018年安徽省制造业主辅分离企业情况表》(附件2),按要求准备申报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连同各县区申报请示文件、承诺书,于2019年1月15日(周二)前,以县区发改部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五份报送市发改委贸服处,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高海兴
       联系电话:0551—63538420
       邮箱:3538420@163.com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hfdrc.hefei.gov.cn/zxdt/26759/201812/t20181229_2698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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