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书内容填写过于简单,没有清晰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方法不明确:
2.项目经费预算、资金计划不合理,申请经费太高或不合理(如全部用于购买设备或人员费),自筹资金安排不明确或不符合企业的实际;
3.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力量不够强,缺乏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和经验,项目组成员结构不合理,甚至不真实;
4.项目实施时间太长,一般项目应以1-2年为宜;
5.验收指标不明确,缺少量化标准,难于执行;
6.项目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合作分工不明确,或知识产权状况不清晰;
7.所提供的材料不全面,不系统,不能互相印证,甚至相互矛盾,说服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