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融资担保机构:
现将省经信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59号)转发你们,就我市担保业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进行了改造与调整,新的报送系统地址为http://coids.miit.gov.cn。原报送地址http://coids.sme.gov.cn将不再接收报送信息。
二、请各担保机构在报送2018年上半年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将7-11月业务信息抓紧时间按月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通知、督促辖区内担保机构按时上报。从2018年12月起,担保机构应按要求按月填报业务信息。
三、各担保机构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做出相应真实性承诺。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联系,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担保机构上报业务数据准确、真实,并及时了解奖补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
联系方式:融资指导处, 63537874;
技术支持电话:010-68200380,010-68200383。
合肥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