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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9723 次浏览

致全市广大经营者: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少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出现货源紧俏,价格不合理上涨。市委市政府专门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为防止个别不法企业及经营户趁机哄抬物价,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特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应根据市场需要积极组织货源,努力保障市场供给,赚取合理利润,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严禁另行收取明码标价之外的费用。


三、经营者应当恪守价格诚信,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口头约定等任何方式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合谋涨价、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变相涨价。


五、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以上提醒事项,并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从快从重处罚,纳入失信记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发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与市场巡查力度。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欢迎拨打“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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