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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工作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113984 次浏览

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经贸局:


你们报来的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请示及所附实施方案收悉。根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7〕1315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9〕1284号)要求,经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踏勘、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合肥市高新区中科院合肥创新院科技服务集聚区等8个集聚区为2019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新认定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指导,督促申报单位按照《合肥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8-2022)》和《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尽快编制完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聚焦主导产业,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发展目标。


二、加强运营监测。协调督促新认定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单位,加强运营监测调度,按季度填报信息和统计数据,于每季度末将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我委,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全年发展情况,我委将适时对服务业集聚区的集聚建设、运营管理水平进行考核评估。


三、加大政策支持。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园区建设运营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大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为集聚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评,逐步建立健全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品牌效应,全力推动集聚区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附件: 1.合肥市2019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名单.xlsx

       2.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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