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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试行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对标亮灯机制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61605 次浏览

内容摘要:

为配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月度形势分析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和重要建设节点的完成情况,精准聚焦问题项目,在明确年度重要建设节点计划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分解年度目标,按月度明确建设计划,并通过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将月度信息、节点信息的报审结果与计划进行对标,根据结果对项目分级亮灯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省重点项目管理数字化建设,依托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深化项目精准管理,经研究,2019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试行对标亮灯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为配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月度形势分析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和重要建设节点的完成情况,精准聚焦问题项目,在明确年度重要建设节点计划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分解年度目标,按月度明确建设计划,并通过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将月度信息、节点信息的报审结果与计划进行对标,根据结果对项目分级亮灯。

  二、亮灯设定

  对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数据和节点信息报审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实时与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进行对标,并以此为依据,将项目实施状态分为正常推进、相对滞后、严重滞后三种,分别以不亮灯、亮黄灯、亮红灯进行标识。

  三、运行设置

  1.计划编制

  根据“三个一批”项目推进的要求,将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开工、完工节点报审情况作为衡量相应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指标。在年度形象进度计划编制时,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规律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分解年度投资计划,细化到每月投资目标,未开工项目须明确开工月份,年度计划建成投产项目须明确完工月份。

  2.节点信息亮灯设置

  由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每月自动比对其明确的开工、完工月份和系统内开工、完工节点报审情况。对于没有在其明确的当月完成开工、完工节点报审的项目,亮红灯。

  3.投资信息亮灯设置

  系统每月自动对标年度累计投资计划和年度累计投资完成数,对于单月累计投资完成率不低于80%的项目,视为正常推进;对于单月累计投资完成率在60%-80%之间的项目,视为相对滞后,亮黄灯;对于单月累计投资完成率低于60%的项目,视为严重滞后,亮红灯。

  亮灯采用滚动机制,对于最终在年度实现开工、完工承诺或年度投资完成追赶的项目,可做熄灯处理。

  对亮灯结果进行合并计算,节点信息、投资信息在同一月份亮灯的,亮灯次数仍按一次计算,分别亮不同颜色灯的,按照红>黄的优先级,依次覆盖。

  四、结果运用

  亮灯结果直观显示项目按计划推进情况。将定期根据亮灯结果对各设区市进行通报,并按照亮灯类别进行分类公示;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亮灯结果对问题项目开展督促协调工作;亮灯结果将作为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于年度连续三个月亮红灯的项目,需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项目年度计划进行承诺;经自查无法承诺的,在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退库申请的基础上,作退库处理;以上项目既不出具承诺又不申请退库的,在次年项目计划安排时,对问题项目不予安排,并倒扣该地区项目指标,以示惩戒。

  五、其他

  请各地发改部门、省级有关单位指导项目单位根据试行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对标亮灯机制的要求,指导项目单位科学合理地安排年度和月度投资计划,完成2019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并切实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和2019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草案审核工作。

  对于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对标亮灯机制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优化机制的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我们将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dpc.gov.cn/art/2019/2/25/art_8_1755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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