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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的公示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9244 次浏览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8〕76号)要求,近期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对有关企业报送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营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合肥市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单位: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537767;

  市纪委纪检组电话:0551-63538589:

  电子邮件:qycx@hfst.gov.cn;

  通信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府大楼B座0614),邮编:230071。


文章来源:http://hfst.hefei.gov.cn/11251/11264/201804/t20180428_2548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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