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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科技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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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帮助指导下,围绕“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战略布局,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全方位对标《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运行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局依法履职,规范科技创新管理,完善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科学制约机制,积极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全局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年来分别获得全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安徽省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单位、安徽省科技政府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合肥市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

  根据市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对新增的权力事项,逐项明确并编制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服务;对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对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以视公正、公开。

  2.持续规范权责及公共服务清单

  根据法制办文件精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我局实际,不断健全清单制度体系,坚持动态管理,确保各项清单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一是统一权责清单规范管理。逐项核实依法拥有的执法项目和执法依据。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公示报备。三是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动态完善制度。对依法需动态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整,按照规定报批,并对调整的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审批事项办理“零超时”。对照合肥市科技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工作职能,认真抓好科技“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示报备制度,先后6次召开调度会,13次修改补充完善上报相关清单和配套细则,使我局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2017年保留和承接23项权力清单,完成40项(待确定)省市两级统一的公共服务清单梳理填报工作,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3.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我局按照合肥市关于抓好安全生产活动的要求和总体部署,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安全责任制。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适时开展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全年多次开展培训及讲座,使机关行政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遵法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科技局所属民创、科创中心在认真做好园区安全生产自查自检工作同时,要求入驻企业对照《合肥市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艺系统、电气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并与入驻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做到每周有检查,每月有讲评。2017年,我局未发生一次安全责任事故。

  4.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并运行标准统一、资源公开共享的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全部推行网上“一站式”受理、办理、反馈,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不断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科学谋划《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修改工作

  经认真谋划、研究,我局成立《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确保人员、时间和基本保障落实。先后6次谋划修改工作,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报送法制办备案。为了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局机关在科创中心设立了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工作。

  2.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我局按照《合肥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全部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认真履行了前置审查手续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电子化报备率**),并印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社会予以公开,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文件制定渠道,建立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制度,开设了征求意见绿色通道专栏。一方面,我局在制定细则、办法时,采取先期征求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吸收,提升规范性文件操作性和实施效果;另一方面在制度、细则、办法制定过程中,采取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透明、公开、公正。

  2017年,我局制定了《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暂行)》、《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合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细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等12项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并按要求设立了有效期。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及时报市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报送登记时,同时提交备案报告和说明、制定机关负责人审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印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受到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异议、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在开展对2017年度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工作时,严格按照国家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执行。例如,对于巢湖科技局提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异议的项目,我局及时安排对该项目申请进行统一鉴定。优质高效的服务,受到企业的高度赞誉。今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日常备案审查12件。

  三是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积极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清理意见和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好涉及我局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放管服”等清理工作,涉及政策文件31件。截止目前,3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1件过时失效废止,22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5件过时失效废止。

  三、依法科学推进行政决策

  1.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有序

  严格落实《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决策、督查、评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和决策事项的性质、工作重要程度及影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合理确定,全面规范和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有关依法行政中,按照市政府法制部门要求,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对我局的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以我局名义报送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年度科技项目及研发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均提交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是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主体、内容、对象、程序、监督方式,落实决策责任。对不依照法定程序或超出权限范围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重大决策依法全面审查评估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议制度、实施情况评价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

  一方面,全面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先交由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制发文件。在重大合同签订、实施重大项目时,严格采取公开招标,按照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并按要求组织审查并备案。重大事项上报市政府会议研究确定。

  另一方面,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进行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备要件,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事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举行听证会等,事中实施情况评价跟踪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3.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合政秘〔2015〕2号)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我局与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协助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参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及部门规章制度的起草或修订;协助处理各类纠纷,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复议、诉讼等;解答法律咨询,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保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法律监督下,高效运行。

  四、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2017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在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确保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在执法队伍的建设上,我们制定了日常培训、资格审验、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全部录入市法制监督平台,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符合法定条件要求,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确保所有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此外,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文书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群众公议工作,实现与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一年来,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全部合格,暂无作出行政处罚的假冒专利案件。

  2.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积极交流沟通,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法院学习,参与法院案件审理工作,学习借鉴法院相关工作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等。4月25日,我局联合合肥仲裁委员会发起成立了我省**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条司法、行政之外新的有效途径。通过协作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我局和其他部门各自职能优势,构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打击侵权专利、假冒专利行为的合力,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证专利权人的权益。

  3.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切实强化领导,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缜密、具体、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开展专利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市县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全年共开展8次专利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商家40户,登记专利产品600余件。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还现场讲解了专利法、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专利保护意识,有效净化了我市专利市场环境。

  4.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为推进我局“两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与管理,大力推进互联互通,及时规范录入信息,加强对信息的审查利用,强化对信息平台的监督管理。通过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有效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和协作的便捷、规范和透明度,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增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的合力。2017年我局实现网上运行案件全覆盖。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符合法定条件要求,执法资源和力量配置向一线倾斜,通过开展网上培训、现场教学等多种新型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并按要求执法人员及时参加市政府法制办执法资格审验,不断提高和规范“两支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5月22日-25日,我局选派人员参加2017年度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专利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专利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基础知识培训,观摩了市中院专利侵权案件审理,邀请专家到培训现场讲解专利侵权判定、证据规则等内容。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全省专利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先后8次选送骨干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办案能力提高班,提高了其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6.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情况

  自省局将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委托支队承担后,我们强化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12330维权服务热线做到时时畅通。为此,我们陆续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投诉登记制度等,对社会公众咨询做到了认真解答,并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登记。2017年通过12330共接咨询举报投诉近350余次,转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45件,较2016年增长28.6%,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加及时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他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和专项援助。

  五、构建行政权利监管制约体系

  1.明确执法责任,监督执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建立了完整的专利执法管理制度,依法界定了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并在局网站上公布;健全完善行政处罚群众公议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同时严格实行涉及企业执法检查的备案制度,除必要的项目验收外,一律不准私自到企业检查,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执法阳光运行。

  我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总数位居全省各市前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数居全省各市第1位。我局由执法支队组织定期对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进行专项检查。截止2017年底,共计立案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46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3起,假冒专利案件114起,电商领域内案件9起,执法过程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从未出现不予办理或超时办理、附加条件、刁难申请人现象。

  2.依法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接受质询制度、报备制度,按规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和检查机关等司法机关监督,健全并有效实施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工作机制。我局在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国有资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如今年相关科研项目评审,按照统一发布指南,县区择优推荐,统一受理,统一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确定,统一公示,报市领导批准,确保科技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对社会增强透明度。项目评审全过程邀请市纪委专职监察员、人民政协监督员对项目评审全流程监督。市审计局按照工作计划和统一部署,对科技项目全程跟踪审计。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对全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先后对外公开发布1128条各类信息。对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全市科技发展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及实施情况、重要科技工作部署、办事程序、局机关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等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制定了双公示信息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单位权力责任清单列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均列入双公示目录。及时更新规范信息,根据我局双公示目录,在七个工作日内在合肥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双公示信息。我局将2016年以来存量信息在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提供的所有数据均符合国家发改委双公示信息规范性要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项均有填报。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我局已实现常态化提供信息,按时完成1595条各类信息上报任务,其中高企信息1513家,孵化器信息30家,重大项目信息52条,均已按时上报。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市科技局坚持机关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采取热线电话、网上信访,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局政策法规处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制度,认真做好政民直通车回复工作,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对于信访案件及时受理反馈,与群众深入交流沟通,积极拓宽服务范围,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并积极帮助对接风险投资机构等,2017年度先后接待处理了王贵银、翟清政等6名群众来信、来电,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

  2.妥善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一年来,我局及时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我局知识产权执法支队积极整理案件卷宗,认真分析总结案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了答辩书、证据材料及质证意见,并参加了庭审。同时,我局及时、准确报送我局全年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并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全年我局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截至目前所有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

  3.建立健全诉访分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合肥市科技局诉访分离制度》,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引导其到相应的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移送同级相关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进一步完善领导学法制度

  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出台《合肥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创办了机关大讲堂活动。将学习掌握宪法、各类基本法、岗位相关法律法规等作为我局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党组中心组定期带头学法普法,认真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认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2017年度先后邀请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市委党校、中科院、安徽建筑大学、北大未名等20位专家教授学者为全局领导干部进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解读》、《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实务》、超导质子治疗技术、互联网+提升科技服务经济能力实证、双创背景下政府引导型科技经融服务体系、合肥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法规集体学习活动等20场,先后5次组织专题学法活动,有效提升了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产业提升指导能力、政策执行及科技服务能力。

  2.认真做好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省、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法治培训,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利行政执法等各类培训。通过“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宣传周”、“专利宣传周”组织开展全市科技系统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基础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全省专利行政执法资格培训;选送骨干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办案能力提高班。此外,我局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基础知识培训的同时,将法制政府建设考评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体系,做到每月有培训,每季有竞赛,年终有考核。

  3.积极参与“合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选活动

  我局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标杆引领作用,积极参与 “合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选活动,及时报送相关宣传信息和总结材料。

  八、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1.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重大工作部署、决策、推进等全部依法开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机关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有组织抓管理、有经费作保障、有机构抓落实,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形成行之有效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2.完善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领导职责;结合处室工作,明确具体任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机关干部工作成绩考核挂钩,与本单位奖罚措施挂钩,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年初,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了《合肥市科技局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逐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遇到重大问题,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并适时开展依法行政督查活动,年底主动及时向市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书面报告,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017年,我局累计向市法制办报送执法信息为10篇,先后9次组织参加省及执法支队各类关于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和定期交流活动,大力提高了我局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九、大力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研究工作

  1.明确方向,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工作

  我局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对政府职责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结合各处室、各部门实际,针对合肥科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法律问题,深入开展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总结凝练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今年,向《安徽法制》手机报投稿3篇。

  2.突出重点,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把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和“法律进企业”系列活动。一年来,我局不断丰富送法送科技服务形式,做到送法律、送科技、送服务并重,先后送普法读本、实用技术丛书800余册,解答农民咨询200多人次,我局推报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江淮园艺有限公司入选全市十大诚信企业名单。为迎接第十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3日,我局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律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援助进高校”宣传活动,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3.强化创新,打造政府法制工作亮点

  不断探索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结合实际,以宣传形成正确的政府法制工作导向,以理论研究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充分利用科技局网站、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等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平台,推广工作创新,展现工作亮点。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宣传部门、“普法”办公室及电视台、微博、微信公众等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展宣传渠道,借助外力,加大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安徽日报》先后连续3次宣传报道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4.夯实责任,强化宣传工作有效落实

  我局把法制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处室、各部门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法制信息收集、整理及传送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和完善法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按市法制办要求反馈相关征询意见和报送相关材料情况,报送信息形式多样、及时准确。

  2017年,我局始终坚持把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在法制办的帮助下,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报送的信息被采用的少,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政府法制工作亮点凸显不够,总结宣传不够;三是对合肥科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法律问题,深入开展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查找不足,创新工作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良好的科技法治环境,不断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十、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18年市科技局将依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3+2”清单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市场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做好重点领域制度设计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3、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决策咨询服务、加强政府合同管理。

  4、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积极参与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构建法制监督“合肥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5、构建行政权力监管制约体系。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民主监督、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发挥考核引导作用、深化依法行政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工作。

  8、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开展督促检查。



  2018年3月8日

 


文章来源:http://hfst.hefei.gov.cn/11251/11264/201803/t20180312_2510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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