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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科技信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125531 次浏览

为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将科技信用要求融入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增强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意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市科技局制定印发了《合肥市科技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等。 


  二、主要内容 


  **、二、三条,主要明确制定依据、适用对象和范围等。 


  第四、五条,主要明确科技信用管理基本概念,科技信用管理主要内容包含立项评审管理、实施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管理、监督评估管理、其他方面管理等。 


  第六、七、八、九条,主要明确科技信用分为守信和失信两类,以及确定两类等级相对应的条件和标准等。 


  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主要明确由谁来负责记录和评价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以及确定为两类等级后相对应的结果应用方式等。 


    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主要明确参与科技项目评审实施的评审专家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诚信情况参照本办法进行记录和评价,明确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科技信用管理等。




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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