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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19年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48986 次浏览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相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市经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年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二批)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六)政策第6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发布方式等相关要求执行。本次申报为补充申报,已进入《2019年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批)》产品无须申报。


二、时间要求


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时提交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请材料,严格对生产场地、设备进行现场核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企业申报表上盖章确认,并于9月20日前将材料上报市经信局(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市经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发布。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jxj.hefei.gov.cn/10460/10465/201909/t20190903_286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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