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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1592 次浏览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合人才〔2017〕7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领域的人才需求;

2.符合市人社局发布的《2018年合肥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3.2017年6月19日-2018年6月30日来我市企业就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4.若2018年6月30日以后来我市企业就业的,纳入下一年度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7年6月19日以后来我市企业(含非公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特殊原因不在我市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术骨干;

2.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

3.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5.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人才;

6.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紧缺人才。

符合条件并通过申报审核认定后,申报人持续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内可按《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合肥市企业引进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完税证明;

(三)引进人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能够证明其技术水平的证件;

(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

(五)引进人才缴纳社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证明;

(六)其它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企业法人用户登录合肥政务服务网(http://hf.ahzwfw.gov.cn)进行事项办理并由企业统一进行申报,网络申报时间是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网址登陆操作如下:

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下的热点服务中,点击人才引进服务,进入人才引进专题。


在单位服务模块下点击办理引进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申请事项进入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受理并依据人社部门发布的年度紧缺人才目录进行初审,核实相关原件,初审时间: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6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初审结束后需将推荐名单按企业汇总后,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委企业管理指导处,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月31日之前;

(四)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认定,并在媒体和人才引进企业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按程序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资助政策的申报兑现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企业填报的材料认真核实把关。本次生活补贴兑现按照实际入职工作时间对紧缺人才进行补贴,县(市)区、开发区要做好本级财政资金筹集支付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收到通知后,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抓紧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正式文件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市经信委企业管理指导处。

(三)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申报初审和复审。复审后将推荐名单按企业汇总后,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将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委企业管理指导处。

联系人: 姜辰、张俊梅;

联系电话:63538805、17755170972、18609656960。


附件:合肥市企业引进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2018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jxj.hefei.gov.cn/10460/10465/201812/t20181220_2693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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