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平台范围
1.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3.近三年有效期到期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实地核查,择优推荐。
三、推荐行文、现场核查报告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被推荐单位公章)请于6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和近三年有效期到期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中应附相应证明材料并在汇总表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