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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19年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批)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64411 次浏览

内容摘要:

申报范围:1.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工信局、**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文件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19年版)》(附件2)。

3.上云业务合同(新建、续建、扩建以及维护均可)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省星级上云企业的企业填写《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见附件3或4)及配套证明材料,申请表须加盖公章。

2.请各区(开发区)接通知后,抓紧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于3月29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和汇总表(附件5,盖章)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 //www.nje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其他事项

我局将根据申报材料,按照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要求,组织评审并认定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同时,将初审通过的拟申报省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汇总上报省工信厅。
 


文章来源:http://jxw.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1903/t20190321_1473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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