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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142475 次浏览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合经信中〔2019〕246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及复评工作的通知》(合经信企体建〔2019〕286号),现将2019年度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示范平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发布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好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市经信局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平台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平台的日常监管,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及意见及时上报市经信局。对测评不合格以及弄虚作假的示范平台,市经信局将撤销其称号。


四、已认定的示范平台,若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报市经信局。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以往批次的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未在此名单内的,称号自动取消。)



附件:

附件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合经信企体建〔2020〕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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