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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60011 次浏览

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做好我市2018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类型。

  二、申报条件

  符合《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要求,并在编制的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开发区经贸局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年度申报请示文件,并附年度实施方案、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请示文件及申报表(详见附件2);

  2.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1)总则,包括实施目的、方案概况、编制依据等;并附申请新认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样表格式见附件4)。(2)集聚区现状,包括现状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产业发展情况、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情况等。(3)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优势和条件,包括实施背景及必要性、申报优势及条件等。(4)集聚区发展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区域及面积、发展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布局、其他情况等。(5)集聚区运营及企业和项目情况,包括集聚区主导产业情况、上一年度集聚区营业收入或产值、入园企业数量、主要企业及拟入园企业情况、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情况等,并填写集聚区内重点服务业企业信息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5)和集聚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6)(附件5和附件6不编入实施方案)。(6)政策支持及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支持情况、保障措施等。(7)相关附件,包括设立集聚区管理机构的批件和管理机构情况、集聚区发展规划、土地使用批件或租用期限尚有5年届满的租赁合同、入驻企业目录和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获奖情况、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其他需要出具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等。

  3.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真实性承诺(详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认真组织集聚区申报,于10月29日(星期一)前将2018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请示文件、申报表、承诺书、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以县区发改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发改委贸服处,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贸易与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551—63538420

  邮箱:3538420@163.com


文章来源:http://hfdrc.hefei.gov.cn/zxdt/26759/201810/t20181012_2652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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