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13635515577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产业政策>>发改委>>市发改委

安徽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怎么写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172276 次浏览

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委(经贸局)、财政局、卫健委(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2〕4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本次发改部门会同财政、卫健部门开展申报类别如下:

(一)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

1.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 

2.支持首仿;

(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

3.支持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

(三)支持创新药械产品推广应用

4.支持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

(五)改善临床试验条件

7.支持申报临床试验机构;

8.支持临床试验机构为本省医药企业服务;

(七)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

10.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1.支持医药大品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1、2、3、4、11等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申报类别7、8、10等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发改(经贸)、财政、卫健(社会事业)部门联合上报。本市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社会事业)部门进行通知并配合属地发改(经贸)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严格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部分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组织企业(含辖区内医疗机构)报送申报材料并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初审工作及事中事后监管,会同财政、卫健(社会事业)等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三)所有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还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1日前,将申报文件(1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市直单位对应处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肥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陈  珂 65864560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庆啟飞 63886196

合肥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张  卫 65777237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魏鑫霖 82385519

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春宁 64495533

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胡静宇 65699788

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叶阳春 65121162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德齐 63357425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  成 67737056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傅学敏 68841417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赵梦垠 66852671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慧璇 87322521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潘文源 82316547

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胡兵兵 63538387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孙思佳 63532334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刘一民 65879975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2〕4号).pdf


返回列表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