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13635515577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产业政策>>发改委>>市发改委

安徽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雨润•中央新城四期 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70297 次浏览

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雨润·中央新城四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雨润·中央新城四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经专家审查,结合实际,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4号令)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7〕5号)相关要求,节能评估结论基本正确,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审查。

二、项目能源结构及用能总量:能源消耗种类主要是电、天然气、水。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标煤695.56吨(当量值),其中年消耗电565.96万千瓦时,年消耗天然气8.09万立方米,年消耗水32.84万吨。

三、项目节能要求:

(一)在项目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项目业主应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采用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平面设计,使用节能高效的电器、设备、材料,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电器、设备、材料,并加强用能管理。

(二)完善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加强节能管理和宣传,不断提高项目节能管理水平。

四、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的要求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二)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返回列表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