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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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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优化科学决策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全面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广大干部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新局面,为发展改革部门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支撑保障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等,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印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委党组中心组规范有序开展学习。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研讨8次。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拓宽党内法规宣传解读渠道。制定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意见,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发表学习贯彻新闻动态稿件30余篇,积极营造浓厚学习宣传贯彻氛围。认真组织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以鲁炜案、“陈杨周”案等为反面教材认真自查自纠。组织集中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榜样3》、内部警示教育片等,邀请省人大、省高院等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4次,组织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参观省廉政法治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坚持每月制定印发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年为各基层党组织配发学习书籍2000余册。 
(三)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制定印发委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强化廉政监督。扎实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进委属单位8个经办企业整改落实。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等活动,持续推进“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纠正“四风”。每逢重点节假日,提前发布廉政提醒,确保警钟长鸣。坚持每2个月组织一次效能作风暗访检查,督促落实效能作风制度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同时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不需特别程序的事项尽量实现“一次都不跑”,主动精减申请材料,精减幅度达53.2%。将全部30项项目核准延期申请事项调整为即办件,将电网工程项目核准等4个事项纳入并联审批试点。积极推行“在线咨询、平台申报、窗口受理、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审批方式,建立健全审批工作预警和问责机制。
(二)持续完善“3+2”清单制度体系。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全委在权责清单运行的基础上,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六大类18项行政权力。按照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原则,全部取消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事项。统筹编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县、乡、村三级统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梳理公共服务3项。继续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2项,清理规范1项。根据全委权责清单(2018年本),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引领。
(三)建立全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牵头制定的《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试行版)》正式印发,初步构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评价指标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借鉴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安徽“四最”营商环境建设重点,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设置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政务服务、企业注销7个一级指标,下设包括环节、时间、成本、申报材料等内容在内的30个二级指标。该指标体系的构建,是安徽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对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全省营商环境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全省五级“一网覆盖”,建成统一移动应用品牌“皖事通”,实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实现全省群众办事“一号登录”。推进投资体制监管。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各审批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各类投资审批事项“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现已归集8.8亿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初步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有序开展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率先在省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前置开展强制性信用核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坚决纠正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参加市场竞争制度壁垒,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启动省监管平台二期建设,规范专家履职行为。
三、优化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
(一)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暂行)》,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完善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程序,对决策执行和实施效果评估做出明确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同时,制定投资项目及重要专题决策咨询专家库建立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投资项目及重要专题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保证投资项目及重要决策咨询工作质量。
(二)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依照《省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从职责权限、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等方面对重大事项进行把关。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讨论。2018年对291件重大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上报事项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500余条。同时,正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等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
(三)加大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力度。坚持每季度由业务处室向办公室报送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主要涉稳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并提出措施意见,力争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在项目审批前,消除在开工建设前。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统筹政策法规处、公职律师队伍和外聘法律顾问合力,完善工作机制,研判和预防重大法律风险。对省人大、原省政府法制办和其他省直相关单位的50余件征求意见草案提出意见,对百余件全委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机关建设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结合年度法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2018年全委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坚持自学为主,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充分利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纵向网视频会议系统、政府网站、专门普法网站搭建的学法平台,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组织全委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强化法治理念。
(二)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暨“七五”普法培训班。培训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高院行政庭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省委党校教授,围绕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以及依法应对贸易摩擦等内容授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全系统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立法质量,更好地履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职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近百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切实加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学习宪法及修正案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专题辅导报告,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委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相关内容,通过政务微信和委门户网站宣传专栏,充分集纳中央及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关于阐述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的宣传稿件,并组织参加庭审活动。
五、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推动各项法治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编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等8件立法项目被列入省第十三届人大立法规划,并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全委涉机构改革政策法规组。开展全委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省发展改革委1978年以来的185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次全面清理,初步清理61件;在2015年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16年以来的169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初步清理266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对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报备率**。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对照《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核准执法案卷标准》,在委内全面展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许可案卷与审批案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确保全委行政许可及审批程序规范化建设稳妥有序进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018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知识考试和培训,全省发展改革系统360人新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研究。承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部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问题研究》课题,着力提升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的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得到上级机关和法院的支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修订《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加强行政复议法治监督。依法推进信访工作。坚持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托安徽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办理全年40件来信来访事项,信访总体形势平稳。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深、重、促”专项行动,实施领导包保负责,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成功化解。
总结2018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跟进还不够及时,研究还不够深入;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公示和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不够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各项环节融入度还不深,学用结合力度还需加大;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指导还不够,上下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六、多措并举,推动全系统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将深刻领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安排,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全面衔接落实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全委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改革及新的“三定”规定,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动态调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核准办理环节,切实压减审批、核准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加快推广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深化“技术+制度”融合,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力度。二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各地各部门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审批和监管等各项业务流程。推广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在信用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清单,规范“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和退出等工作。三是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加快推动自然资源、产权资产等各类公共资源有序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前审批、标中实施、标后履约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一是推进“数字江淮”中心建设。做好全省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应用,推进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科式服务,进一步提高全委窗口服务效能。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消除歧视性、隐蔽性市场准入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开展评价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法治工作。一是完善科学立法机制。坚持立法先行,加快重点立法项目推进。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好立改废释,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二是加强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范围、程序、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重点是建立业务处室主体责任和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责任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三是建立全面精准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推动机关公职律师参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建立重大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构建法治机构、公职律师队伍、外聘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预判。五是完善发改特色普法机制。做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治培训,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促进学用结合,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文章来源:http://fzggw.ah.gov.cn/pub/content.jsp?newsId=030F996C-9273-4DFA-8292-47D9A33717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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