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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制造业主辅分离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61138 次浏览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主辅分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85号)要求,现将申报制造业主辅分离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已实施主辅分离的制造业企业是申报主体。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是申报监管责任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共4页)
    二、基本条件
    1.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独立法人企业,并符合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重点支持方向;
    2.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三、申报材料
    1.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原制造业企业分离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制造业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出资证明、股东决议、股权变更材料等。)
    2.新设立的企业属于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新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相关项目备案表、企业获得的荣誉称号、专利及合同等。)
    3.分离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为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税收完税证明、审计报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合同等。
    4.申报主体出具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申报要求
    请你们抓紧组织筛选符合条件、信用良好的本地制造业企业填报《2018年安徽省制造业主辅分离企业情况表》(附件),按要求准备申报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连同申报请示文件,于2019年1月2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志锋、申岩,联系电话:0551-62602761



文章来源:http://fzggw.ah.gov.cn/pub/content.jsp?newsId=9039231F-BC6B-434F-8F4B-DEEAFFB5CB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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