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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下达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62710 次浏览

内容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以发改投资〔2019〕349号下达我省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2700万元,实施人工造乔木林20.7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

有关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以发改投资〔2019〕349号下达我省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2700万元,实施人工造乔木林20.7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湖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批。


  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二、加强项目监管


  请你们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高效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要加强资料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工程监理报告、图片照片和录像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要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强化建设调度


  该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相关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项目单位每月5日前要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报送,发改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对项目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投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并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竣工情况,并将项目销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该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开展绩效管理


  请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本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是:人工造乔木林20.7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林业局               


     2019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fgw.hubei.gov.cn/xw/tzgg_3465/gg/wbwj/201905/t20190507_139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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