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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19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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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聚焦我省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商业化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为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聚焦我省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商业化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关程序
  (一)单位申请。优先支持拥有**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个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确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的要求,深入申报单位现场,认真做好政策宣讲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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