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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69024 次浏览

中咨协政研〔20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国工程咨询业务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工程咨询理论方法和业务创新,促进投资科学决策和规范实施,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奖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完成的成果符合申报条件、提供的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均可参加2018年度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其中,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5项,常务理事单位(含特邀常务理事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4项,理事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3项,其他会员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2项;非会员工程咨询单位申报数量1项。


(二)申报的单位应是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


(三)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


(四)凡往年已参加申报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或在申报前有争议且未解决的成果,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 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五)为鼓励工程咨询单位积极开展智库建设,工程咨询单位自行开展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的政策研究专题报告,也可申请评奖。


三、成果形式


基于以上服务范围的专著、报告、标准、规范和新技术等。


四、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依照《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奖办法(2019年修订)》的评奖标准,对拟申报的成果进行内部评审,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使用评奖系统:申报单位进入“中国工程咨询网”(www.cnaec.com.cn)首页“成果奖申报与评审”专版,进入“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奖系统”,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与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的单位用户一致)。若从未使用上述两类系统的申报单位可先注册单位用户,待中咨协会审核通过后进行操作。


(三) 网上填报申报材料:


1.系统根据工程咨询单位的类型自动生成每个单位最多申报的数量,并在系统的页面上部给予提示。


2.申报成果可从评奖申报列表中选择,也可另外重新添加。曾在资信评价管理系统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中填报过的业绩可直接从评奖申报列表中选择;否则,可点击评奖申报添加,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3.每项成果需如实填写承诺书和《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


4.每项成果需据实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按要求以PDF格式扫描上传。


(1)申报成果的文本;


(2)单位资格证书:《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布前的成果,需提供与咨询成果专业和服务范围相符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3)委托开展的咨询服务合同或委托函,自行开展的政策研究类成果需提供单位推荐信;


(4)与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上级审批(备案)意见、同意实施的意见或证明、验收意见或证明、后评价意见或报告以及业主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鉴定;标准、规范、工程咨询软件成果的评测报告;


(5)合作完成的成果需出具相关单位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意见的证明。


网上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请选择初审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含特邀常务理事)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地方协会、中咨协会专业委员会和中咨协会之一作为初审单位。理事单位、其它会员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地方协会和中咨协会专业委员会之一作为初审单位;非会员单位仅能选择地方协会作为初审单位。


系统的使用详见操作说明。


(四)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提交后,还需向预审单位报送以下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成果的文本。


2.与申报成果相关的支撑性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承诺书;


(2)《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


(3)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布前的成果,需提供与咨询成果专业和服务范围相符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4)委托开展的咨询服务合同或委托函的复印件,自行开展的政策研究类成果的单位推荐信;


(5)与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上级审批(备案)意见、同意实施的意见或证明、验收意见或证明、后评价意见或报告的复印件以及业主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鉴定;标准、规范、工程咨询软件成果的评测报告;


(6)合作完成的成果需出具相关单位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意见的证明。


五、时间安排


单位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请各初审单位积极为申报单位做好服务。


初审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时间约为20天;终审评审至公示评审结果时间约为20天。


六、费用


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的评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评奖工作咨询联系人,政策研究部:


何  芯   电话:88337624


郝庆红   电话:88337659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行业发展部:


李忠明   电话:88337663


文章来源:http://www.cnaec.com.cn/notice/2019-09-29/2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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