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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关于做好第四批制造业单项**推荐和**批制造业单项**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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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和复核**批制造业单项**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要求,经商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现就做好我省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经信局(宁波除外):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和复核**批制造业单项**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要求,经商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现就做好我省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制造业单项**推荐条件及要求
单项**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做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示范企业。

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申请单项**,须在我省上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名单见附件6)中选择。

二、**批制造业单项**企业复核要求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每3年对入选单项**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请列入**批单项**企业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培育企业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需另行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并按新申请第四批单项**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示范企业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批单项**企业复核填写《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材料中不要求企业提供**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但须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该类企业优先推荐。

四、工作组织
(一)严格把关。请各市经信局按照要求,在前期摸底储备和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并做好初审工作。重点对申请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同一企业在单项**示范企业、单项**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报送要求。请各市经信局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上报文件及推荐和复核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报送我厅技术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金欣 章许旷野;电话:0571- 87052739 87058112

邮箱:zhangxky_work@163.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jxw.gov.cn/art/2019/5/10/art_1097558_6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