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能评的新政策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44号令),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执行。新政策的节能审查办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节能审查办法的改变:
现规定1000吨当量标煤以下、500万度电耗以下、部分行业(目录未出)——编制能耗统计表,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其余的所有项目均需编制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
2.节能审查部门的改变:
现规定5000吨当量标煤以上的项目,统一由所在的省级发改部门审查,1000~5000吨当量标煤的项目由地方发改部门审查。
3.节能审查时间节点:
取消能评作为前置条件。政府投资项目在最终报批可研的时候提供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能评新政,适当放宽项目能耗量的要求,对部分耗能较小,工艺简单的行业简化能评手续,这个是符合国家精简放权的路线。
要求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必须由省级节能审查部门把关,说明政府对项目能耗增量的控制和能源消费的数据更为重视。这样能够掌握全省的能源消耗和产业布局,有利于当局作出正确的指导和规划。
节能审查时间节点的改变,能评的编制会更加严谨和科学。相比以前立项前就必须通过节能审查而言,现在是必须要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开工前才做,这样能评的编制依据相对充分的多。安徽利皖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专业编制节能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家团队,利皖咨询为您的项目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