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合办〔2020〕1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和《关于申报合肥市防疫防护重点物资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过审核,拟将3月底前实现产品供应市场的项目列入合肥市防疫防护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目录(**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3日-3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电话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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