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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企业类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5256 次浏览

内容摘要:

同时拥有科技、发改、工信三部门批准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申报时选择科技作为主管部门;同时拥有发改、工信部门批准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申报时选择工信作为主管部门;一家企业同时建有**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以**研发机构申报。每家企业限报一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纳入绩效考评评优范围。

江北新区科创局、经发局,各区(园区)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及其配套文件《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结合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9〕81号)相关要求,为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开放创新,现开展2019年度企业类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宁正式运行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领域,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详见附件1)。

二、申报说明

同时拥有科技、发改、工信三部门批准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申报时选择科技作为主管部门;同时拥有发改、工信部门批准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申报时选择工信作为主管部门;一家企业同时建有**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以**研发机构申报。每家企业限报一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纳入绩效考评评优范围。

三、填报要求

参加绩效考评的企业研发机构需在“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49.65.0.222)”在线填报《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目录和页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平装订)。

企业填报时按照第二条申报说明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

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7:30;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 6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前送至各区主管部门(各区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自行通知)审核盖章,各区主管部门填写《研发机构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科技局窗口A118、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联系人 :

材料受理 黄春美 68505761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张建功 68786253

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赵 勇 68789685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 林 卿 68788858
 


文章来源:http://kw.nanjing.gov.cn/njskxjswyh/201905/t20190528_1551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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