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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关于申报2018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现代物流业、服务业集聚区)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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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请各地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按规定初审把关,并于2019年1月28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发改委窗口。

 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负责执行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8〕572号)文件精神,2018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现代物流业、服务业集聚区)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负责执行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8〕572号)明确:


  (一)政策第99条: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对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的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更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平台建设实施方案;4.物流信息平台专项审计报告;5.该项目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明细情况说明及发票复印件(不含土地出让金);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政策第100条:支持物流企业培育品牌.


  (1)对新晋升国家5A和4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18年度新晋升国家4A、5A级的物流企业及新认定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

申报材料: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4A、5A级评定证书或**、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定文件复印件;4.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集聚区内企业名录表(附件2);5.其他证明材料。


  (三)政策第130条: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对被新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获得省级发改部门批复的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申报材料: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批复文件;4.合肥市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集聚区内企业名录表(附件2)。

  

(四)附则1: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3)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五)附则4: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18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六)附则5:按照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申报2018年各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承诺函(附件5),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二、申报方式

  (一)本次政策条款兑现实行网上申报与窗口申报相结合。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其次是订阅与企业相关的政策条款;再根据市发改委发布的申报通知,按时申报材料;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再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发改委窗口。后续申报主体仅需关注审核流程进展情况即可。具体是:

  

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登录访问“合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hfdrc.hefei.gov.cn)” ,并点击“合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后访问“合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录,并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按网上流程和要求操作。

  窗口申报:主要是政策申报主体到市发改委窗口申报相关政策。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初审核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地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按规定初审把关,并于2019年1月28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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