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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安徽省组织申报2020年“中国声谷”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模板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97008 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 皖政 【2017】119 号 )文件精神,加快“中国声谷”建设,经研究,组织开展 2020 年“中国声谷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主体范围

在“中国声谷”产业园入驻;在“中国声谷”备案,企业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内符合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支持原始技术创新

1.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

**研发形成新模式、新业态 、新功能的软件项目。

(二)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龙头企业实施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龙头企业公共技术开放平台建设、主导软硬件产品开发、产业链培育配套和兼并重组等项目。

(三)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3.技术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类软件、发明专利、软硬一体化等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

5.引资引智引技类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

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

(四)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

6.双创空间”团队+项目”创业项目

(五)强化其他要素支持

其他称号类、荣誉类事后奖励以及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项目不纳入编制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已列入 2018 年、2019 年各批次”中国声谷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中,于2019 年 7 月2020 年 7 月竣工的项目以及目前仍在建的项目也可申报本批次投资计划;

(二)企业的项目投 资计划均由所在市经信局组织申报    ;

(三)所在市经信局统一审核后 ,请于5月15日(周五)前,按照本文附件格式分类收集汇总,以纸质文件( 一份, 附项目汇总表 )报送我办(省经信厅软件处 ),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 ah62871780 @163.com;

(四)列入投资计划项目视同备案立项。申请2020年“中国声谷”建设专项资金要求“先备案 ,后申报”, 原则上未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不予申报(称号类、荣誉类事后奖励以及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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