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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申请部分2019年高新区自主创新政策时间的通知模板

内容编辑:利皖投资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167757 次浏览

园区各有关单位:

由于多数企业税务的汇算清缴无法提前完成,所以部分自主创新政策申报时间延迟。于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高新区自主创新政策、部分科技


金融政策、人才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主创新政策第1条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政策第3条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政策第4条保障企业发展空间、政策第5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政策第6条支持平台型龙头企业发展、政策第11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第12条支持举办“合创汇”系列双创活动延迟至5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加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现将延迟申请兑现条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


1、支持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自主创新政策第11条)、支持举办“合创汇”系列双创活动(自主创新政策第12条)上述两条政策,登录合创汇网站http://gx-hch.com/infa-web/index,点击并登录“双创载体”板块, 在“政策兑现”模块,按照相应条款要求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高成长企业政策的企业登录: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科技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 即可申报项目,线上填报完成需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科技局。


在高新区涉企系统申报的政策,完成线上填报后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管委会1003室。在线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至5月30日,5月30日17:30系统关闭截止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一)《2019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若干政策措施》


1、政策第1条:鼓励企业研发创新。


(1)研发费用补贴。


申报条件:经认定为高新区的瞪羚培育企业或瞪羚企业,当年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研发费用比上年度增长的企业。


申报材料 :瞪羚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见系统模板);近二年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近二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税务局盖章);营业执照。研发费用数据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合计。


(2)承担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成长企业奖补。


申报条件:对承担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成长企业,按项目给予其当年所获国家拨款额10%配套,更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获得国家项目申请表(附件2);立项证书、批文;资金进账单;营业执照。


联系人:何杨、张霞  联系电话:65329953


2、政策第3条: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1)融资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已完成专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雏鹰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且当年融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申报材料:引进专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获得投资申请表(见系统模板),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协会备案文件,上市公司挂牌证明资料,融资投资协议,资金进账单,营业执照。专业投资机构是在中国证券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上市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挂牌上市的公司和海外上市的公司。


(2)获得行业龙头企业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行业龙头企业或专业投资风险机构,当年最后一轮融资达到一定标准,且估值达到要求的独角兽企业。


申报材料:引进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或行业龙头企业获得投资申请表(见系统模板),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协会备案文件,融资投资协议,资金进账单,估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行业龙头企业是指列入中国500强、世界500强、行业前十强的企业(经第三方机构认定)。


联系人:何杨、张霞  联系电话:65329953


3、政策第4条:保障企业发展空间。


申报条件: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或年上缴税金超过2000万元)经认定为高新区高成长企业。


申报材料:保障企业发展空间项目申请表(见系统模板);上一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上一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税务局盖章);购房发票凭证或收据;购房买卖合同;营业执照。


联系人:何杨、张霞 联系电话:65329953


4、政策第5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申报条件:经认定为高新区的瞪羚企业,并对高新区财税贡献增长超过30%以上。


申报材料:瞪羚企业财税贡献项目申请表(见系统模板);近二年的税收完税证明(税务局盖章);营业执照。


联系人:何杨、张霞 联系电话:65329953、


5、政策第6条:支持平台型龙头企业发展。


申报条求:平台型龙头企业孵化或引进的企业**入选为的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雏鹰企业或瞪羚培育企业。


申报材料:平台型龙头企业项目申请表(见系统模板),平台企业营业执照,孵化、引进的企业的公司章程(出资证明或股权确认书),孵化、引进企业营业执照, 由平台型龙头企业出具的受奖励的运营团队人员名单。


联系人:何杨、张霞 联系电话:65329953


6、政策第11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申报条件:高新区内成立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智库,其理事长单位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奖励申请表(见系统模板);社会组织设立的证明文件;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的详细材料。


联系人:张梦雅、张霞 联系电话:65869520


7、政策第12条:支持举办“合创汇”系列双创活动。


申报条件:经管委会备案的“合创汇”品牌系列活动承办方;经管委会备案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活动承办方。


申报材料: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申请表(见系统模板);创新创业活动清单,活动照片、人员签到、网站宣传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由高新区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活动费用主要包含:主要嘉宾的专家费、机票、高铁票、住宿费,活动场地租赁费,活动设计费等),营业执照;


联系人:张梦雅、张霞 联系电话:65869520


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不得是“三无”企业,即无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无社保人员、无固定场所。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所有申报政策的企业必须登录科技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并上报科技部火炬统计报表。


3.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企业,按照高新区现有的同类政策从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4、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上传系统,并确保清晰可见。




附件: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 2019 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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